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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托起“稳稳的幸福”
信息来源:新疆日报 日期:2017-09-29 15:45:09 【字号: 】 编辑:熊正波

社会保障,民生所依。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社会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持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使我区社会保障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待遇稳步提高,服务日趋便捷,为两千多万各族群众托起“稳稳的幸福”。

社会保障“安全网”越织越牢

“今年年初我患脑主动脉血管瘤住院,因为参加了大病保险,多报销了2.7万元,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作为首位享受自治区区本级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受益人,来自南航新疆分公司的白强对这项社保惠民政策连声说“好”。

自治区党委坚持把全民覆盖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优先解决社会保障制度缺失、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16年,自治区开始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新疆籍居民、参加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户籍居民、援疆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这两项保险制度最大的亮点是“免费”——个人不缴费,全部由政府埋单。

截至目前,全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累计支付6.49万人次,赔付2.98亿元;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总人数392.4万人,赔付1865人次,赔付2918万元。这两项惠民创举,得到全区各族群众的广泛赞誉。

近年来,我区持续推进社保制度改革,突破城乡分割的藩篱,使社保制度从“人人享有”向“人人公平享有”转变。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区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在全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向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我现在一个月能领好几百元养老金呢。”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铁布肯乌散乡科克莫墩村村民马云碧今年62岁,已经领取了两年养老金。用她的话说“这是搁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医保改革蹄疾步稳。2016年6月,《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出台。目前,乌鲁木齐市等5个地州市已完成整合并轨,其余9个地州市全部进入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双轨并行过渡阶段。整合并轨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药品使用范围从不足1500种扩大到近3000种;原城镇居民政策里增加了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自治区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患大病后经济负担有所减轻。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并轨打破了以往城乡二元分割的壁垒,“同病不同待遇”的情况将得到彻底改变。“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对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将产生十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韩成说。

改革推动我区社保事业发展取得新飞跃。如今,我区形成了基本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大病、失业、工伤、生育7项社会保险,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多层次、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的重大突破,社会保障“越织越牢。

可靠社保守护你我幸福

“今年养老金又涨了,我现在一个月的退休金有4000多元。口袋有钱,心里有底,咱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9月13日,乌鲁木齐市企业退休人员王美菊掰着指头给记者说她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洋溢着一脸的笑容。

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人们最基本的人生愿望。2017年,我区企业连续第13次、机关事业单位第2次调整养老金,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3544元,惠及全区95.7万企业退休人员、37.2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增长的不只是养老金。一个个上扬的数字,成为“可靠社保”的生动注脚:

连续12年提高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1级至4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0%,2016年达到2685元,切实保障了伤残职工的基本生活;

连续5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月人均失业保险金达到853元,年均增长12.2%。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保证了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病有所医;2017年已为5.86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各项待遇;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250元提高到2017年的450元,增长68%;

建筑业“同舟计划”继续实施,2017年实现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

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14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12元。提高补助后,全疆城市低保对象的月补助水平人均达到376元,农村低保对象的年补助水平人均达到2855元,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从去年7月1日起,38万兜底脱贫对象、护边员家庭人 口和一线贫困边民纳入农村低保,254万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

失业保险“惠企惠民”成效显著。我区连续3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累计为缴费单位减负31.42亿元;为42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50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

从城市到农村,缕缕暖阳洒向天山南北。随着社保惠民实事的一一落实、社保待遇的逐年提高,我区各族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获得感越来越强。

“互联网+”助力社会保障服务全面升级

今年6月,来自呼图壁县的参保人员张女士因病在北京一家医院住院,出院时持社会保障卡实现即时结算,总费用10239.84元,社保报销了6580.17元,个人自付3741.67元。张女士也因此成为新疆—北京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首例受益人,改变了过去在北京就医必须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的状况。

医疗是民生之需。在2014年实现疆内跨地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基础上,我区大力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目前已全面实现与全国所有省份和兵团的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截至9月15日,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1066人次,费用总额2098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429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新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跑腿”“垫资”等问题。

“我们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人员范围扩大到长期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和转诊转院人员,同时精简备案手续,实现群众转院备案最多跑一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据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医保中心主任姚彬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疆内异地就医备案212136人,跨省异地就医备案41341人。目前全区659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就医结算平台,实现了区、地、县、乡的全覆盖。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工作的突破口就在哪里。近年来,我区不断优化社保服务办理流程,把方便快捷作为为民服务的宗旨,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提升社保业务经办能力,切实解决社保难题。

社会保障卡实现“一卡多用”。我区已实现人社部社会保障卡102项应用目录中的96项应用,用社会保障卡挂号就诊、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社保缴费、领取待遇等功能全部实现,涵盖社保、就业、人事、政务服务和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

补办社保卡“立等可取”。在全区范围内开设321家社会保障卡受理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即时发卡、补换卡业务,对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上门激活和发放服务……高效、规范、细致的服务,赢得了办事群众的广泛赞誉。

加快推进智慧社保建设。借助银联系统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移动POS刷卡缴费和待遇发放全程电子化,实现了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自助缴费、缴费代扣、养老金代发等服务,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我们把经办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全部在人社厅官方网站和新疆人社12333微信公众平台上予以公开。群众只需事先查询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即可对所办事项做到心中有数。”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社保是幸福之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的社会保障待遇,让新疆各族群众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感受到民生改善的幸福味道。相信随着我区社保事业的深入推进,各族群众得到的实惠将越来越多,幸福指数也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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