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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快报61期
信息来源:安监局 日期:2018-07-27 11:28:59 【字号: 】 编辑:安监局宋金龙

一、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8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兵团安委会办公室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精神,以及七师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师安办传〔2018〕32号)的要求,各团场、园区、企事业单位均按照文件要求,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七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贡献力量。

(一)130团在仁和、华桉两家棉纺厂在厂区及主厂房内共悬挂10条安全生产宣传横幅,37公里加油站、汇金燃气共悬挂2条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唱响“安全生产月”主旋律,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月主题思想传递给企业一线员工,通过悬挂条幅的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二)北方建设集团以“从我做起,遵章守纪,履行职责,关爱生命,安全作业,文明施工。”6月6日,新疆北方建设集团组织全员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誓仪式。通过此次宣誓仪式,进一步强化了该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恪尽职守,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贡献一己之力。在各项目施工一线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全员普法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教工作。活动中,有关人员设置了展板,悬挂了横幅、宣传画,并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向施工一线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针对劳动者职业病防治、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职业病案例开展宣教工作。

(三)131团“你的灭火器已经过期了,要尽快更换。两天后,我们还来检查。”这是6月4日131团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在中兴商贸城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的情景。为进一步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131团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15处,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立即整改5处,限期整改6处。

(四)奎管处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奎管处党委组织机关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党政领导、部分职工代表在柳沟水库召开安全生产现场推进会。会上,该处领导对今年全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奎管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为防患于未然,始终绷紧水库、河道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水库、河道夏洪期间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对水库、河道水利设施安全运行进行了大督察、大检查。

(五)奎屯供热公司以“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在锦龙电力奎屯供热公司办公楼门前举行,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一线员工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该公司全体员工通过承诺签字活动,牢记安全誓言,增强安全观念和责任感。

(六)供销总公司以“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七)锦龙电力公司5月29日,锦龙电力公司进行了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总经理李高文进行了安全月活动动员讲话,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为主题,安是企业之本,是企业的底线、生命线。对于企业来说安全意味着发展,意味着稳定,意味着效益,意味着基础保障,意味着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各单位在公司安监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好安全月的活动。

(八)2018年6月15日,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天玺广场项目部广场开展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师安监局、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站、北方集团及其各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天玺广场项目部所有工人参加活动。  

(九)128团组织了安全教育片展播活动,在我团电视频道以及广播上固定时段连续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片《红线!红线!人命关天不可逾越》;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企事业单位同时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转帖,群发,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安全检查情况

    根据师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加油站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师安办传〔2018〕33号)的要求,师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开展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第一组:由建设局牵头,安监局、质监局、商务局、公安局配合对师辖区的9个加气站,6个液化气站进行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经查:各团场能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的相关部署,加强企业监管、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存在的问题: 

(一)123团辖区内:1.新疆乌苏天北能源有限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2.乌苏市合伟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企业自查自评及整改不到位,安保人员不到位。(二)124团辖区内:1.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三)125团辖区内:1.奎屯锦泰亿正通石油燃气有限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2.125团宏祥液化气站档案资料不齐全,企业自查自评及整改不到位,安保人员不到位。(四)126团辖区内:乌苏市科瑞燃气有限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企业自查自评及整改不到位,安保人员不到位。(五)128团辖区内:1. 奎屯锦泰亿正通石油燃气有限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企业自查自评及整改不到位。2.乌苏市鸿运和燃气有限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企业自查自评及整改不到位,安保人员不到位。(六)129团辖区内:1.新疆新捷燃气有限公司联防机制不健全。2. 奎屯锦泰亿正通石油燃气有限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企业自查自评及整改不到位。3. 奎屯锦泰亿正通石油燃气有限公司(61公里处)档案资料不齐全,企业自查自评及整改不到位。4.克拉玛依昌荣昆泰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安保人员不到位。(七)130团辖区内:1.克拉玛依市汇金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企业自查自评及整改不到位。2.克拉玛依市永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企业自查自评及整改不到位。(八)137团辖区内: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档案资料不齐全,物防设施不到位。

整改措施和建议:

整改措施: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检查组。

建议:一是126团、127团对辖区内加气站未验收,天然气已入户试用情况要引起重视和监管,对其非法经营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的建议依法取缔;二是123团、124团要防止乌苏市春光源燃气有限公司,平昌液化气站两个液化气站非法经营事情再次发生。

第二组:由安监局牵头,建设局、质监局、商务局、公安局配合对师辖区的加油站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

1.兵团石油共青加油站,查出隐患6条;2.兵团石油柳沟加油站,查出隐患6条;3.兵团石油前山加油站,查出隐患6条;4.兵团石油车牌子加油站,查出隐患7条;5.123团鹏程加油站,为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暂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乌苏市青北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查出隐患5条;7.中石油五五新镇加油站,查出隐患3条;8.兵团石油奎屯浩祥加油站,查出隐患7条。此次检查共查出隐患41项,加油站普遍存在人员上岗证不在现场,无安委会会议资料,加油机存在渗油,教育培训资料不完善,应急演练资料不规范,油罐名称无标识,发电机安装阻火装置。

整改措施: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检查组。

三、安全生产约谈

    2018年6月11日,根据《七师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师办发〔2017〕68号)的规定,师安委会办公室对奎屯中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格瑞汀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澳利亚乳业有限公司、新疆闽龙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对其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提醒告诫,要求其提高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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