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生产安全
关于统计上报安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信息来源:安监局 日期:2018-05-29 11:11:37 【字号: 】 编辑:安监局宋金龙

为进一步摸清全师范围内安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安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以便及时调动全师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提高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故(件)的能力,师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全师安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有关信息,做一次全面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摸清统计上报安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一)消防车辆的统计由安监局负责,明确车辆单位、存放地点、型号、性能、驾驶人员信息等;

(二)救护车辆的统计由卫生局负责,明确车辆单位、存放地点、驾驶人员信息等;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消防器材设备的统计由安监局负责,明确存放地点、型号、性能等;

(四)大中型客车的统计由交通局负责,明确车辆单位(所有人信息)、存放地点、型号、性能、驾驶人员信息等;

(五)大型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压路机等)的统计由农业局负责,明确车辆单位(所有人信息)、存放地点、型号、性能、驾驶人员信息等;

(六)应急救灾物资的统计由民政局负责,明确物资的存放地点、类别、数量、管理(保管)人员信息等;

(七)应急食用物资的统计由商务局负责,明确物资的存放地点、类别、数量、管理(保管)人员信息等。

二、各团场要摸清辖区内安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安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台账。

各单位、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认真开展好本次统计工作。请各单位、有关部门将统计情况与2018年5月30日前上报师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  纲    6687585

            张逸飞    6687585

 

打印】 【关闭

相关文章

您是第位来访用户

主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承办:七师信息管理技术服务中心    新ICP备07500204号    公网安备66070002000051
copyright © 2018 nongqis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BT07000012    联系电话:0992-6687114    e-mail:btnqsx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