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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奎皖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师131团奎皖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奎屯奎皖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07-11 12:53:48 【字号: 】 编辑:刘大海

    受奎屯奎皖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第七师131团奎皖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七师131团奎皖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奎屯奎皖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131团217国道以西2.5公里10连建材工业园区,地理坐标:N44°27′19″、E84°49′27″。

    4、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4300m2,建设生产车间、库房及生活办公等配套设施,购置夹克管生产线5条、造粒生产线3条、滴灌带生产线4条、水带生产线2条的相关生产设备。生产规模预计可达到:回收废塑料5000t/a;年产夹克管2000t/a,年产滴灌带及水带3600t/a。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奎屯奎皖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第七师一三一团十连工业园区

    联系人:吕成刚

    联系电话:1357917951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15099158046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识别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第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兵团第七师环保局审核。

    (2)第七师环保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

    (3)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第七师环保局。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项目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第七师环保局审核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公众可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第七师环保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若反对项目建设,请简述主要反对理由);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九、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奎屯奎皖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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